索 引 号: 595703492/202501-00032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雨山区发改委 文 号: 雨发改〔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 称: 安徽共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矿山设备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关 键 词: 节能审查
安徽共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矿山设备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1-15 10:06
安徽共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新型矿山设备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303-340504-04-01-985395
二、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8亩,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研发楼、配电房及 辅助配套设施。购置2吨中频电炉四套(每套1用1备,共8台电炉),退火炉4 台、淬火炉2套,钢模模具1000余套、铁模覆砂生产线、砂处理设备、打磨抛 光等后处理设备,配套相关环保设备,组建新型矿山设备绿色智能制造生产线。 项目达产后,预计形成年产耐磨材料32000吨的产能规模。建成后新增能源消耗量3812.43tce(当量值), 9050.8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102.06万千瓦时,新增年消耗水7.29万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例如:采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能效标准或《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主要设备应与其他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匹配;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耗和能耗。
四、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雨山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