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桂林灵川县鑫鹏机械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桂林灵川县鑫鹏机械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灵川县九屋镇青狮潭街道旁(原农机厂内)
建设单位:桂林灵川县鑫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内容:新建1条年产3500吨矿山设备铸件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铸模生产车间、机加工车间、模具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宿舍区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及废气、废水治理等环保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99979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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